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酸枣色 |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 | 着色剂 | 1.0 | | 酸枣色 | 果蔬汁(肉)饮料 | 着色剂 | 1.0 | | 酸枣色 | 酱油 | 着色剂 | 1.0 | | 酸枣色 | 糕点 | 着色剂 | 0.2 | | 酸枣色 | 糖果 | 着色剂 | 0.2 | | 酸枣色 | 盐渍的蔬菜 | 着色剂 | 1.0 | | 酸枣色 | 酱渍的蔬菜 | 着色剂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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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黑褐色粉末,易溶于碱类,微溶于热水,不溶于酸和醇。对金属离子稳定,耐酸、碱性良好,耐还原性强,耐光性、耐氧化性稍差。小白鼠经口LD50 6.81g/kg。 |
用途 | 作食品着色剂,我国规定可用于糖果和糕点,最大使用量为0.2g/kg;在果汁(味)饮料类、酱油和酱菜中最大使用量为0.1g/kg。 |
生产方法 | 以干净的酸枣皮为原料,用5%的碳酸钠溶液或2%的氢氧化钠浸泡加热煮沸数分钟,依次用0.175mm和0.074mm的尼龙纱过滤,滤液用稀盐酸中和至pH值7~8,然后加入氯化钙溶液至沉淀完全,并加热老化沉淀;过滤、洗涤沉淀至无氯根,再在100~105℃下烘干,粉碎过0.11mm尼龙纱,即为酸枣色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