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 | 大量长期服用可导致食欲减退,对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减少,并发生消化系统障碍。不纯时残有的硫化物和多环芳烃对健康不利。少量几无毒性。 ADI因包括低熔点和中熔点石蜡,所以试剂量均呈毒性,故原规定撤消(FAO/WHO,2001)。 可安全用于食品(FDA, §172.615,172.886,2000)。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石蜡 | 食品 |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 / | 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出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量的除外 | 微晶石蜡 | 胶基糖果 |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 石蜡 | 胶基糖果 |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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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白色,室温下呈硬质块状。半透明。蜡质在紫外线影响下可转为黄色。有晶体结构。几乎无味、无臭。有滑腻感。溶于乙醚、石油醚、苯和挥发油等,不溶于水和乙醇,微溶于无水乙醇。相对密度0.88~0.915,可燃。 |
用途 | GB 2760-96规定允许用于胶姆糖基础剂,限量50.0g/kg。国外亦用于糯米纸生产的防粘,用量6g/kg。外,广泛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防潮、防粘和防油等。 |
用途 | 作被膜剂,我国规定可用作胶姆糖基,最大使用量50g/kg。 |
用途 | 用于橡胶制品、篷帆布、火柴等 |
用途 | 用于生产合成脂肪酸和高级醇,也用于制造火柴、蜡烛、蜡纸、防水剂、软膏等 |
用途 | 用于蜡笔、蜡纸、电讯器材、轻工和化工原料、蜡模型工艺品等 |
用途 | 用作化妆品原料,也用于电容器、电子元件、皮鞋油等方面 |
用途 | 白石蜡主要用作蜡烛、蜡笔、蜡纸、火柴、一般电讯器材、橡胶制品、抛光膏及其他化工原料。精石蜡适用于高频瓷、复写纸、铁笔蜡纸、冷霜等产品的生产及精密铸造。食品石蜡适用于作食品和口药物的组分以及脱模、压片、打光等。食品包括石蜡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溶器及包装材料的涂敷与浸渍等。 |
用途 | GB 2760-96规定允许用于胶姆糖基础剂,限量50.0g/kg。国外亦用于糯米纸生产的防粘,用量6g/kg。外,广泛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防潮、防粘和防油等。适用于食品口香糖、泡泡糖和药物正金油等组分以及热载体、脱模、压片、打光等直接接触食品和药物的用蜡由石油或页岩油的含蜡馏分经冷榨等方法制成产品。 |
生产方法 | 以原油经常减压蒸馏所得润滑油馏分为原料,经溶剂脱蜡脱油或传统的压榨脱蜡、发汗脱油工艺,再经白土或加氢精制而制得半精炼石蜡(白石蜡)。加工深度较深则获得全精炼石蜡(精石蜡)、食品用石蜡等。 |
生产方法 | 由石油或页岩油的含蜡馏分经冷榨等方法制成产品。 |
生产方法 | 按费一托法(Rscher-Tropsch process)由一氧化碳和氢经接触合成为石蜡碳氢化物的混合物,低分子量部分由蒸馏法除去,其他部分经氢化和用活性炭进一步作渗滤处理后而得。 由石油或页岩油的含蜡馏分经冷榨等方法制成。 |
类别 | 可燃固体 |
毒性分级 | 中毒 |
急性毒性 | 口服-大鼠 LD50: > 5000 毫克/公斤 |
刺激数据 | 皮肤- 兔 500 毫克/ 24小时 轻度; 眼睛- 兔 100 毫克/ 24小时 轻度 |
可燃性危险特性 | 可燃; 火场释放辛辣刺激烟雾 |
储运特性 | 库房低温, 通风, 干燥 |
灭火剂 | 水, 二氧化碳, 干粉, 砂土 |
职业标准 | TWA 2 毫克/立方米; STEL 4 毫克/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