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丁酸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丁酸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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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无色油状液体,具有刺激性及难闻的气味。 能与水、乙醇和乙醚混溶。 |
用途 | 用以测定脂肪溶解作用的临界温度及表面张力,以电解法测定铜时, 用以消除铁的影响,也用作萃取剂、脱钙剂 |
用途 | 用于制备香料、医药及其他有机化学品,也用于皮革的脱灰 |
用途 | 丁酸是我国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常用于黄油、干酪和水果香精的增香。用量按正常生产需要,一般在糖果中用量82mg/kg;口香糖中60~270mg/kg;烘烤食品中32mg/kg;人造奶油中18rag/kg;冷饮中6.5mg/kg。 |
用途 | 丁酸的主要用途是制造丁酸纤维素,用于制造热成型标志牌,眼镜,汽车驾驶盘,黑色电话机部件等,在防老化、耐水性、收缩性等方面均比乙酸纤维素强,丁酸也广泛用于制造清漆和模塑粉。丁酸用于制造乙酸纤维素,能与多种树脂溶混,多用于配漆、抽丝与棉混纺。丁酸用于合成各类丁酸酯,纤维素阻燃剂和其他有机合成,主要衍生物是丁酸甲酸、丁酸乙酯、α-溴代丁酸、丁酰胺、丁酰苯胺、丁酰氯、丁酸三甘油脂、丁酰氨基苯乙醚、丁酰氨基茴香胺等等。用于香料、食品添加剂、医药、阻燃剂、防霉剂等。丁酸酯类具有愉快的水果香味,如丁酸甲酯有苹果香味,丁酸乙酯有菠萝香味,丁酸异戊酯有雪梨香味,丁酸异丙酯也具有菠萝香味。日用香精中的丁酸芳樟酯和丁酸牻牛儿酯也都是丁酸的衍生物。丁酸虽然是恶臭物质,使用受到限制,但也是调香原料不可缺少的物质。它不仅可作黄油、干酪香料主调料的原料,而且能使许多水果香精增味、增稠等。用作香味剂时,使用极微量的丁酸就能发出很强、很浓的气味。 |
用途 | 作为饲料防腐剂、电解质平衡剂。也是我国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常用于黄油、干酪和水果香精的增香。 |
用途 | 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用于合成丁酸纤维素和丁酸酯其酯类在香料、仪器添加剂、医药等领域有广泛应用。 |
用途 | 用以测定脂肪溶解作用的临界温度。表面张力的测定。电解法测定铜时,用以消除铁的影响。 |
生产方法 | 丁酸天然存在与香茅、肉豆蔻、奶油等中,工业生产的方法有发酵法和丁醇(或丁醛)氧化。 (1)发酵法。以淀粉或糖为原料,用丁酸菌发酵得丁酸。 (2)丁醛氧化法。以醋酸锰或醋酸钴为催化剂,用空气或氧气氧化丁醛,反应结束后,经分馏得丁酸。 (3)浓硝酸氧化法(实验室制备)。以正戊醇为原料,用浓硝酸将其氧化成正丁酸。将正戊醇缓慢滴加于沸腾的硝酸中,滴加完后保持微沸15-30min。冷却后用四氯化碳萃取(50mL×3),萃取液用10%的NaOH水溶液萃取(20mL×3)。水层合并,加入5g锌粉回流20min,冷却后滤除未反应的锌粉,加入13mL浓盐酸酸化反应液,再用四氯化碳萃取(30mL×3)。萃取液加入无水硫酸钠干燥,蒸出四氯化碳,收集174-184℃(85.33kPa)馏分11g,收率50.4%。 |
生产方法 | 1.正丁醛氧化法 正丁醛在丁酸锰催化剂存在下,与空气或氧气进行氧化反应,即得正丁酸。正丁醛可由正丁醇氧化脱氢或丙烯羰基化反应而得。2.丙烯羰基合成法 以Ni(CO)4为催化剂,由丙烯经羰基化合成。3.正戊醇硝酸氧化法 由正戊醇在沸腾的浓硝酸中先发生消除反应,失去一分子水而生成烯烃,烯烃再进一步被硝酸氧化而失去一个碳原子,生成正丁酸。4.发酵法 以淀粉和糖蜜为原料,采用丁酸菌发酵法可制取丁酸和乳酸。 |
生产方法 | 丁酸天然存在于香茅、肉豆蔻、奶油等,工业生产的方法有发酵法和丁醇(或丁醛)氧化。 发酵法 以淀粉或糖为原料,用丁酸菌发酵得丁酸。 丁醛氧化法 以醋酸锰或醋酸钴为催化剂,用空气或氧气氧化丁醛,反应结束后,经分馏得丁酸。 CH3CH2CH2CHO+O2 [MnAc2] →CH3CH2CH2COOH 浓硝酸氧化法(实验室制备) 以正戊醇为原料,用浓硝酸将其氧化成正丁酸。将正戊醇缓慢滴加于沸腾的硝酸中,滴加完后保持微沸15~30min。冷却后用四氯化碳萃取(50mL×3),萃取液用10%的NaOH水溶液萃取(20mLX 3)。水层合并,加入5g锌粉回流20min,冷却后滤除未反应的锌粉,加入13mL浓盐酸酸化反应液,再用四氯化碳萃取(30mLX 3)。萃取液加入无水硫酸钠干燥,蒸出四氯化碳,收集174~184℃(85.33kPa)馏分11g,收率50.4%。 |
类别 | 腐蚀物品 |
毒性分级 | 中毒 |
急性毒性 | 口服- 大鼠 LD50: 2000 毫克/ 公斤; 口服- 小鼠 LDL0: 500 毫克/ 公斤 |
刺激数据 | 皮肤- 兔子 10 毫克/ 24小时 重度; 眼- 兔子 0.25 毫克 重度 |
爆炸物危险特性 | 与空气混合可爆; 与氧化剂反应强烈; 与三氧化铬100°C以上反应白炽化 |
可燃性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温、强氧化剂可燃; 燃烧排放刺激烟雾 |
储运特性 | 包装完整、轻装轻卸; 库房通风、远离明火、高温、与氧化剂、碱分开存放 |
灭火剂 |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
职业标准 | STEL 10 毫克/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