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 | GRAS(FEMA)。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3.0;冷饮4.5;糖果0.10~8.0;胶姆糖3.9;焙烤食品0.10;糖浆52;糖霜13。 适度为限(FDA§172.515,2000)。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亚硝酸乙酯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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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无色至淡黄色挥发性易燃液体,呈朗姆酒和水果香气,有甜味。沸点17.4℃,闪点-35℃,自燃温度90℃,相对密度(d15.5)0.9009。高度易燃危险品。溶于乙醇和乙醚,极难溶于水。 |
用途 | GB 2760一96规定为暂时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以配制朗姆酒、白兰地酒和樱桃、草莓、菠萝等水果型香精。 |
用途 | 亚硝酸乙酯在农药生产上用于合成有机磷杀虫剂辛硫磷的中间体α-肟钠苯乙腈,在医药工业用于制备氯磷定药物。 |
用途 | 在日用品香精中极少应用,一般是用于盥用水或水剂的加香中,取其扩散力好,以及在头香中提供酒香,适用于男用加香产品。食用香精中如樱桃、草莓、凤梨等果香和白酒、白兰地、朗姆等酒香以及烟草香精中亦可用之。通常是先配成4%乙醇溶液,然后应用。 |
用途 | 该品为医药氯磷定的中间体。 |
生产方法 | 由乙醇与亚硝酸钠反应而得。将亚硝酸钠溶于热水,冷却后加入乙醇,缓缓注入硫酸,即发生亚硝酸乙酯气体,将其通入用冰盐水冷却的乙醇中吸收,得亚硝酸乙酯的乙醇溶液。 |
生产方法 | 其制备方法是由乙醇与亚硝酸钠作用得到亚硝酸乙酯。C2H5OH+NaNO2[H2SO4]→C2H5ONO 将亚硝酸钠用热水溶解,待冷却后加入乙醇,缓慢注入硫酸,即发生亚硝酸乙酯气体,通入用冰盐水冷却的乙醇中吸收,即得亚硝酸乙酯的乙醇溶液,按增重法计算,乙醇中的亚硝酸乙酯含量为30%左右。 |
生产方法 | 亚硝酸钠在水溶液中用硫酸置换成酸,再与存在于该溶液中的乙醇酯化而成。 |
类别 | 易燃液体 |
毒性分级 | 高毒 |
急性毒性 | 吸入- 兔子 LC50: 160 PPM/ 4 小时 |
爆炸物危险特性 | 受热爆炸 |
可燃性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温、氧化剂易燃; 燃烧产生有毒氮氧化物烟雾;遇酸产生有毒氧化氮气体 |
储运特性 | 库房通风低温干燥; 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 |
灭火剂 | 干粉、干砂、二氧化碳、泡沫、1211灭火剂 |